一、虚假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区别
1、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
(2)诈欺的对象不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诈欺的对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认股人;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诈欺对象主要是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3)行为方式不尽相同。本罪的行为方式除有虚假出资外,还包括抽逃出资行为;而虚报注册资本罪者,没有抽逃出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处罚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处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