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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调解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9-11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离婚调解程序的具体步骤是:
    1、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或人民法院主动适用调解;
    2、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调解;
    3、调解结束,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一致或者不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院离婚案件调解过程如下:
    1、通知当事人调解;
    2、当事人当场后组织调解;
    3、当事人发表自己的意见;
    4、经过调解,双方仍然要离婚,将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
    由于有诉前调解和法庭调解,程序会有所差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法院离婚案件调解程序:
    1、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或人民法院主动适用调解;
    2、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3、调解结束,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一致或者不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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