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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

其他 2023-09-11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的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之日或寄出的邮戳日;
    2、对于已经提交的申请书,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的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之日或寄出的邮戳日;
    2、对于已经提交的申请书,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
    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
    1、一般情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之日或寄出的邮戳日;
    2、对于已经提交的申请书,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法律依据: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
    1、一般情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之日或寄出的邮戳日;
    2、对于已经提交的申请书,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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