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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您好,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合同,过了三四个月,房东口头说他准备买房,他说他会提前通知我们,我一向我经常出差不方便,准备住个半年就搬走,于是就提前一个月和房东说了,走的时候我留了个字条在屋子里,上面写的我说你索内斯月份就说你准备卖房,影响我正常居住,我有押金还有其他费用大概在3600,水电费大概1600,剩余2000元就当陪你一个月房租。上面没有我的签字。房租是2300一个月,最后水电费用结算大概在2500,超过了,房东就是让我陪他一个月房租,请问这个要求有法律依据么?我写的这个字条有问题么》有法律效应么?问题点击“我要提问” 立即发布法律咨询过了三四个月,超过了,请问这个要求有法律依据么?我写的这个字条有问题么》有法律效应么?

争议解决 2019-05-27 14: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一般市面上常见的是:“押一付三,押一付一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5、因房东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房东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租客必须在接到房东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6、因房东原因导致租客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房东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租客,且租客有权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 贸易合同费用:
    是指为了服务于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开支,财务中指的是三项费用(即财务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成本,是主营业务的实际本钱。如销售产品,为购进产品发生的开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销售商品而发生的支出,就是费用。
    如生产产品,为购买原料的开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销售商品而发生的支出,就是费用。如销售产品,为购进产品发生的开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销售商品而发生的支出,就是费用。
  • 购房合同是你和开发商买房时签订的合同,标的物是房子!贷款时可以用这个办理抵押贷款合同,以后凭这个办理房产证。
    借款合同是办理贷款时,和银行之间发生的合同,标的物是银行借款,只用来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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