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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前,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3-09-11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流程如下:一、如果是本人首次办理,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二、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 退休了公积金可以取出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离休、退休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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