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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结婚。结婚前,我把9万多元转给男朋友买房,房产证只有男朋友的名字。彩礼8万多元的父母打算婚后用来装修我们的新房。我想问一下离婚前给男朋友的转账,新房装修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到时候怎么分,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1 11: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一方买房登记在另外一方名下的,属于对另一方的赠与。但这种赠与在性质上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为生效条件。如果双方结婚了,那么赠与成立,房产是两人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如果没有结婚,那么女方应当返还该房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严格讲属于婚前财产置换而得来的,仍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应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可能存在举证的困难,另外,购买新房的资金中还有可能会有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如果有必要的话,双方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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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友名下房产和彩礼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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