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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决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刑事辩护 2023-09-11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判刑规则:
    1、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20万元罚金;
    2、属于犯罪情节严重情形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一般会包括:
    1、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指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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