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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7天,如何计算时间。某某22日下午进去,什么时候出来?

行政处罚 2023-09-11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以日为单位,所以15天应该是从入所第二天开始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出所当日应当计算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行政拘留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法律依据: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行政拘留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法律依据: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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