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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买二手小产权房,在合同协议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么

二手房 2023-09-12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需要注意的事情分别有:行为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房产买卖合同进行公证主要用于房产交易和房产纠纷之中,主要作用就两点,一是证明房产交易的真实性,二是证明房产交易的合法性。虽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进行公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但二手房买卖合同经过公证,其证明效力更强,其保护力度更强;因为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一旦经过公证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很强的证据效力。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经过公证,通常会确认其证据效力。当然,如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并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也就是说是否进行公证全凭当事人意愿。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如果合同当中明确约定只有进行公证合同才生效的,如果没有办理公证,那么该合同因条件不成就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 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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