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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67岁,女性,因交通事故左腿股骨颈骨折人工置换,脚踝骨折,膝关节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应该设置多少级别的残疾人?精神赔偿的最高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2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则具体依照各省市的标准来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事故伤残按下列标准赔偿:
    1、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鉴定等级,按照上一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确定之日起计算,但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贴标准计算。将不满十八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岁。支持无劳动能力的人,但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为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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