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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前几天我啊姨的儿子打架在卡拉OK把东西打烂老板报警以被抓,现在已在看守所,请问这样会不会判刑,

刑事辩护 2018-07-23 0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起哄闹事,打架斗殴的,拘留所应当根据不同情节依法分别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日常在所表现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被拘留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第三十五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应当根据不同情节依法分别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一)起哄闹事,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体罚、虐待、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自残、吞食异物以及隐藏违禁品的;  
    (五)传授违法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六)袭击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  
    (七)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对被拘留人的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并记录在被拘留人管理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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