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怀孕一个月被一巴掌打倒在地,医院检查先兆流产,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3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司法机关要查明案件的事实,重点审查是否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如果有则构成。如果仅是不小心碰到,一般不是犯罪。但需要结合双方的过错,孕妇的身体状况等综合判断,一般要承担民事责任,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或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司法机关要查明案件的事实,重点审查是否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如果有则构成。如果仅是不小心碰到,一般不是犯罪。但需要结合双方的过错,孕妇的身体状况等综合判断,一般要承担民事责任,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或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打架导致孕妇先兆流产的一般属于轻微伤,具体要进行法医学鉴定,确认流产与外伤之间的关联性和因果关系。轻微伤的情况下打人的一方一般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