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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亲去世了,母亲再婚了,孩子跟着爷爷奶奶,可以办孤儿证吗?

子女抚养 2023-09-13 12: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孤儿证办理需要符合具有本地户口失去父母并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条件。孤儿证的申请材料如下: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3、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能不能办理孤儿证要看你是否符合领取孤儿证的条件。法律依据:一、孤儿的认证: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当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当地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
    二、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
    ;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三、孤儿的审批程序
    可由本人(无行为能力者,可由监护人代写)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提供和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镇)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后填写《孤儿社会保障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当地民政局审核同意,报市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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