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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3-09-13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二、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销售的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措施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到三十倍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 处罚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行政措施包括: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到三十倍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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