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何处理土地确权纠纷,法律如何规定

土地纠纷 2023-09-13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确权以及如下: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
    10、生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 1、土地确权产生纠纷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确权纠纷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就可以找乡政府或者县政府来解决。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如果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