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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何,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4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分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且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的30日内;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分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且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的30日内;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分公司的注销流程应按下列步骤来走: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公司登记机关收缴《营业执照》;
    4、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分公司的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3、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注销登记,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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