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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宅基地部分分为基本农田,现在要盖房子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9-14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这种情况就是翻盖旧房子或是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2.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4.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江西等省份正在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平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可以要求重新置换宅基地和补偿地上房屋的重置价值。还可以对于变更为“基本农田”的批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过对于上述情况,需要结合实际事实来分析,比如原房屋所占土地是否是合法的宅基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还是原本就是基本农田或者一般耕地,从而导致的原本的建房就是违建。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则相关主体机关有权依法定程序对房屋认定违建,从而依法强制执行拆除的。
  • 法律分析:非基本农田就是宅基地,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实地勘测后填写资料后报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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