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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在农村宅基地盖房子占了十几厘米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6-03 1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这种情况就是翻盖旧房子或是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2.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4.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江西等省份正在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平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老家农村的宅基地,或继承老辈遗留,或自己申请审批,都属于个人所有。只要村集体没有新农村建设规划收回,任何村民无权占有,别人图方便临时占用,个人有权让清理退出,别人擅自私自占有就要通过村委会责令别人退出,实在不行村委会出具证明,或宅基地确权手续,起诉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自己的合法宅基地。

  •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要求,对现存占用耕地建房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置:
    1、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
    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
    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
    4、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统一受理农村建房联审联批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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