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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解协议签署如果公司未加盖公章,只有员工和领导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4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劳动合同如果经单位盖公章和劳动者签字,并且双方依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就有法律效力。如果仅由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还未签字的,则暂时还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若有其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的人签字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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