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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法律如何规定?

工伤索赔 2023-09-14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实际情况决定由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1、单位会支付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2、被鉴定人所在的单位会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被鉴定人申请工伤鉴定的,需要在申请时预付鉴定费用。鉴定后发现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被鉴定人的单位会负担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的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自己进行支付。被考核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费,由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申请的,由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缴纳。由被考核人提出申请的,评估费用应在评估申请时提前支付。鉴定结论表明丧失部分或者部分以上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的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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