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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受伤,眼睑缝了八针,对方不想全责,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5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学生受伤需住院治疗的需通知学生家长。若事态严重的,可由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协调处理。
    2、处理该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可由公安机关、学生工作处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仲裁进行解决。
    3、学校内发生的此类事件,由学生工作部依据调查结果,按学校法律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等级、程序进行处理。
    4、校卫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处理后,应由校卫队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处理结论或材料复印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部。

  • 首先呢,你要先和学校以及对方家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或者像你这种对方不愿意担责的,那就只能通过法院起诉了。
    法院起诉的话,是需要把学校和对方家长一同起诉的。
    一般这种校内的受伤事件,学校的责任肯定跑不了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是不可能的,法院也是会支持你的诉求的。
    多找学校,实在解决不了就上法院。
  • 法律分析:处理方法:1、学生受伤需住院治疗的需通知学生家长。若事态严重的,可由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协调处理。2、处理该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可由公安机关、学生工作处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仲裁进行解决。3、学校内发生的此类事件,由学生工作部依据调查结果,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等级、程序进行处理。4、校卫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处理后,应由校卫队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处理结论或材料复印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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