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丢失怎么办理
1、驾驶证丢失办理如下:
(1)驾驶人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2)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
(3)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二、驾驶证申请年龄是什么
驾驶证申请年龄如下: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