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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了,没有遗嘱,房产证的名字还是爷爷的名字,房子是其中一个儿子住的。现在这个儿子结婚了,生了女儿。如果这个儿子将来死了,孙女有权继承爷爷的财产吗?如果不能继承,这个儿子的其他兄弟会继承房子吗?

遗产继承 2023-09-15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如果有遗嘱且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房产由孙子继承,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孙子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孙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先于爷爷死亡适用代位继承可以继承本该属于父亲或母亲的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确定兄弟姐妹为其房产的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房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可以依法对被继承人的房屋遗产进行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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