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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结婚她户口一直没迁过来,现在她娘家征收我老婆有人头费吗?而且我有个小儿子二月份生的!户口也安在那我和我老婆结婚她户口一直没迁过来,现在她娘家征收我老婆有人头费吗?户口也安在那

离婚 2019-04-03 12: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目前的规定:可以转移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具体办法是到现在工作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社保关系接受函”,上面要有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社保局的银行账号并盖章;然后到原工作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但是医保不能转移。
    因为养老保险系统是按省建立,医保系统是地市级建立,各地经济发展、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交付与支付水平不一,只能在当地看病购药。
  • 离婚后在结婚,想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属的户口上,把他们的户口本也带上。

    当然,也可以直接分户,就是两个户口本,两个人都是户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样的。
    很方便办理的,在户政窗口,民警会根据你的现实情况帮你选择。
  • 工伤赔偿不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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