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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租了三个月的合同,我住了半个月想退房

房屋租赁 2023-09-16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 法律分析:1、在法律角度来看,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
    2、但由于租赁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因此违约惩罚就只能有和房东协商了,一般的行规是扣减一个月的租金;
    3、房东不想退钱是人之常情,但可以和他沟通好一点,求求情,让他扣减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另外合同上没有说明禁止转租的话,也可以找人转租以挽回损失,或者把转租这介绍给房东,让他们签协议,房东收到钱之后,肯定会把租金退回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提前退房房东不退租金,因为这种情况基本是租客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除非房东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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