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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离婚时分了四万元,存储是我的名字,现任老公欠债,被起诉,要做财产保全,我是连带责任人,这钱会被查封吗?现任老公欠债,被起诉,要做财产保全,我是连带责任人,这钱会被查封吗?

债权债务 2019-03-20 11: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受理保全
    第一,受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原告起诉之前,对方转移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受诉之前决定执行财产保全的,会立即执行。此为紧急措施。
    第二,原告方,应在采取财产保全的紧急措施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第三,提请财产保全一方,应当提供财产担保。否则法院可能会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四,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否则提请财产保全一方应对采取财产保全过程中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于离婚时,一方转移、隐匿、出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妄图在分割财产过程中获得利益的,在进行财产分割过程中,可以对其不分或者少分。
    第六,如果离婚后,或者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曾经转移财产,在搜集证据后,可以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从新分割。
  •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清偿。
  •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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