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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之前对象办过酒席结婚没领证,在一起生活快六个月,和男方不和,男方好吃懒做,不想工作,嘴巴还喜欢说脏话,不能继续生活,我自己就出去打工了,过去了快一年了,男方起诉我,叫我退回四万彩礼还有见面礼,改口费,但是这钱被当初和他一起,他家人带我看病花了一部分,我家也买了一些嫁妆,两人生活又花了一部分,我现在要退还他多少钱?我和之前对象办过酒席结婚没领证,男方起诉我,我家也买了一些嫁妆,我现在要退还他多少钱?

离婚 2019-04-02 1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的改口费、认亲费。男方亲戚朋友赠送礼金如改口费、认亲费等,因为女方已通过自己的行为方式付出了相应的对价,也不应该认作是彩礼。另外,如果赠送的嫁妆款已用于生活消费则不予退还,在办理婚礼过程的实际花费也不予退还,双方相互见面接受的礼金按赠予对待,已经长期使用的衣饰也不予退还。
    "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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