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年租金30万的商铺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解约,但承租方不同意,我想主动违约,合同中有写违约金“赔付对方年租金的10%”,是赔给对方3万吗?是否还需要赔给对方其他损失?如果需要,如何计算这部分损失?但承租方不同意,我想主动违约,是赔给对方3万吗?如何计算这部分损失?

合同纠纷 2019-03-26 15: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产权证逾期办理: 首先你需要弄清楚开发商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有关开发手续不完备而导致无法办理下产权证,你可以要求退房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由此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鉴于现在房价是一种上涨的趋势,该损失可以包括你现在购买同地段同条件的房屋所应支付的房屋价款差额。 如果开发商在出卖房屋时,故意隐瞒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是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导致你无法办理下产权证,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已付房价款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你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丽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