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夫妇离婚协议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填写?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16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并不是必须要填写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即可。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婚前的财产分割,写在离婚协议上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上对财产的处理,只发生合同的效力,并不发生物权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可以填写也可以不用填写,可由双方协商。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婚前的财产分割,写在离婚协议上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上对财产的处理,只发生合同的效力,并不发生物权的效力。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在结婚时没有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属的情况下,不需要写进离婚协议。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
    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