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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于育有一子十三岁,于今日婚姻登记处离婚,并书写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致如下:女方净身出户,孩子归男方所有,有一处楼房将过户给儿子。我的问题:现在男方想处理这个房子,想卖掉请问协议有效吗?只有这一份协议压在婚姻登记处。房子是夫妻两人的名字,如果男方卖掉这个房子女方该怎么解决?夫妻二人,女方净身出户,请问协议有效吗?房子是夫妻两人的名字,如果男方卖掉这个房子女方该怎么解决?

离婚 2019-03-20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婚姻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双方,依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基于平等、互信、互助、协商一致原则,对婚姻关系及其成立、变更、终止等一系列过程所做的约定。假如婚前有对财产等进行协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 一般是先签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持离婚协议等到民政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再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也可以签订协议后先办理过户再去登记离婚,这不受限制。
    财产分割协议不是进行离婚登记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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