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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是房管所的,没有一套住房,现在小孩想买房,算是首套房吗?

房产纠纷 2019-05-10 07: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2018离婚后首套房认定:
    离婚后购买的额房算二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 是否算首套需要看购房者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无房产就是属于首套购房。
    购房需要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
    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龄为18-65周岁的中国居民;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首套房贷怎么办理,  
    一、首套房贷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二、首套房贷的办理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二手房贷的程序是怎样的  
    1、选择心仪的二手房并确定交易价格,保证该二手房具备上市买卖资格。  
    2、选择一家具备代理按揭贷款资格的金融服务机构为我们的房子进行价值评估。  
    3、购房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结婚证(如果已婚)、学历证明和购房协议书。  
    4、如果有可能的话,提供一些如汽车、有价证券、其他房产等另外的财产证明会为你的贷款审批带来方便!  
    5、二手房的出售一方应提供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已婚)、夫妻双方的同意出售证明、如果是公房还应提供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6、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后将申请表与所有证明材料上交给银行进行审批。  
    7、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内对该二手房进行家访和照相存档。  
    8、经过审批手续后银行同意贷款后会通知贷款人并发放贷款承诺书。  
    9、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0、房产过户后,由卖方执已过户证明文件到银行提取剩余房款。至此,申请二手房贷款的相关程序完成。
  • 无论是否要买房,在单位都是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是可以申请提取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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