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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是否还需要对男方在婚姻中打出的欠款负责?

婚姻债务 2023-09-16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如果一方所欠债务被认定为是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也需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欠债,要看该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另一方是否知情。
    如果债务是一方举债的,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够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举债方单方的债务,是不能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承担的。
  • 一方欠债,要看该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另一方是否知情。
    如果债务是一方举债的,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够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举债方单方的债务,是不能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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