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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病亡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9-17 0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病死亡的,视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
    1、在职员工因病去世的,视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贴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一、非因工死亡单位如何补偿
    1、非因工死亡单位的补偿有:
    (1)如果是本企业的职工的话,那么一般就要赔偿职工平均工资,乘以2个月的数额的赔偿;
    (2)如果死亡的企业职工,他供养的直系亲属只有一个人的,那么就赔偿死者本人工资的六个月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二、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因工死亡单位的补偿为: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其详细补偿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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