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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雇了一辆小包车,因为司机操作不当(交警判司机全部责任)导致车祸,车辆全部保险,我母亲额头3-4厘米伤口,身体很多软组织损坏。但目前,保险公司的赔偿医疗费用尚未全部报告,但其他费用(包括误工费等)仅比我们的费用多2000元左右。让我先问一下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7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保险公司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1.医疗费用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康复费等治疗费用清单确定赔偿数额。
    2.误工费赔偿,按照职工因为受伤耽误工作减少的固定收入确定赔偿数额。
    3.护理费赔偿,有固定收入的职工按照误工费赔偿护理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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