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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如何分配死亡保险赔偿金?

其他 2023-09-17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金分配原则是: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等于受害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而由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亲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原则上,死亡赔偿金是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得到。
    死亡赔偿金的意义在于维持近亲属与被侵权人死亡前大致相当的物质生活水平。死亡赔偿,是财产性质的损害赔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是对近亲属自身利益受损进行的救济,而不是对生命本身的赔偿。
    所以不存在“同命同价”或者“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是近亲属自身依法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是从死者处继承来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 一、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如下:
    (1)分配主体,一般是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作为分配权力主体;
    (2)分配比例,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当均等分配,但应适当照顾老弱病残及妇女的权益,综合考虑劳动能力、生活收入水平、及对受害人的依赖程度、近亲属之间的密切关系等因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二、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如下:
    1、配偶每月可分配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分配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法律分析:分配死亡赔偿金,一,赔偿权利人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等,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等。二,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分配根据与死者关系的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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