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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的时候,孩子回到男人身边,现在想挽回

子女抚养 2023-09-18 09: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1、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然后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变更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所有,对方当事人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2、对方拒绝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会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后因对方对子女不好,想要回抚养权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能够就协商达成一致且当事人要回抚养权的行为不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的,应予支持;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院经查确定对方对子女不好的,可以支持当事人要回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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