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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资料,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纠纷 2023-09-18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有: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办土地证需要以下材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5、商品房买卖契约;
    6、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7、契税发票原件;
    8、抵押登记申请表。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办理土地证需要的材料包含有:土地登记申请表、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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