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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属于谁,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8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确定方式:若是一方婚前全款买房或已还清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若是婚前一人出资,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一方个人还贷,按明确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而非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没有规定结婚前一定要买房。若婚前买房的,产权的归属规定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房屋产权归登记一方。
    2、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产权属于购房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以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个人婚前买房的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全款买房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该房属于购房人的婚前财产;如房子是婚前一人出资,但登记在对方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子视为是出资方对对方的赠与,该房是对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二人在婚前出资购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是婚前二人共有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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