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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召开股东大会,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8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方式如下: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主持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股东连续九十日以上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包括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提前通知给所有的股东等。股东大会一般情况下由董事长进行主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主持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股东连续九十日以上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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