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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对方所有的车都撞了我,骑了三轮电动车。人受伤了,头缝了十几针。对方保险公司只索赔1000元。我在一家小超市工作,带着我的宝宝。出了问题,我邀请人做饭。带宝宝的生意也对我有影响。我没有购买这些损失。现在对方保险公司不找我了,我肯定不想赔1000元。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8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赔偿,按照责任大小承担赔偿比例,不足部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 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对方负次要责任,需要承担30%的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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