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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医疗过错,法律规定是什么

保险赔偿 2023-09-18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过错的认定有:
    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认定为医疗过错;
    2、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认定为医疗过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过错的认定包括以下标准和条件:首先它的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次医疗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医疗过错的认定包括以下标准和条件:首先它的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次医疗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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