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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上海居住证续签的规定是什么

移民留学 2023-09-18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海居住证办理续签手续的新规定是:签注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动续签,一种是自行续签。自动续签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成功,予以签注;自行续签按照原申请流程办理。续签后居住证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
    第十四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 上海居住证续签的规定:持证人需在居住证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如实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交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对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签注。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上海居住证续签新规定签注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动续签,一种是自行续签。自动续签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成功,予以签注;自行续签按照原申请流程办理。续签后居住证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
    第十四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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