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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来这家公司工作,2018年签订劳动合同,本月底我和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我,不跟我续签,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继续签订合同吗?如果是赔偿,你能得到多少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8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用人单位不继续签劳动合同,仍需对劳动者进行相应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补偿金具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且提出要求签订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到期之后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不用赔偿。如果劳动者要求续签,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话,则需要赔偿。赔偿标注按照每满一年赔付一个月工资来计算,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但赔偿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期满超过几年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赔偿。劳动者可以要求自没有续签的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赔偿,劳动者联系用人单位续签合同后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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