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约定属于合同纠纷吗
1、口头约定一般可以属于合同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