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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应归还给谁,法律上如何认定

土地纠纷 2023-09-19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谁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于已经进行安置的权利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国家;
    (二)对于没有给予安置的权利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
  • 退耕还林后土地权的归属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权利人已进行安置,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国家;
    (二)对权利人为进行安置,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
    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
  • 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谁分两种情况:对于已经进行安置的所有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国家;对于没有给与安置的所有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仍归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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