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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法律如何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9-19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这需要区分两种种情况:
    1、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如果夫妻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满,那么就不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不前往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离婚协议书是能进行更改的。但需满足一定情形。即在为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自愿协商一致可更改,在办理离婚证后,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确认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是可以申请撤销该财产分割部分内容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协议书变更要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变更的,即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原离婚协议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3款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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