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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呢?

协议离婚 2023-09-19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异地离婚手续的办理根据离婚方式而定:1、对于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完成离婚登记起,即解除夫妻关系;2、对于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需要起诉一方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由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分析:异地离婚手续的办理:1、协议离婚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2、诉讼离婚的,一方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夫妻可否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1)协议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离婚双方在外地缔结婚姻关系,则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是夫妻有一方户口所在地在当地。
    (2)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的确回夫妻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不方便的情况下,条件符合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有了法院调解文书之后则无需再办理离婚证。在此情况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需要任何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在该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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