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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交通强制保险1.8万保险公司已经垫付,还能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9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的保险理赔流程:1、报案。车辆出险后,我们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报案,若是对方全责,应立马要求对方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报案后,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派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验证该起事故是否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以及确定事故的责任方。3、定损。明确了保险责任后,在车辆受损不严重的情况下,查勘人员会在现场对保险车辆进行定损,若车辆受损严重,会把车辆送到维修店、4S店或定损中心进行定损。通常来说,若是对方全责,定损的流程都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来操作的,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方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4、递交索赔资料。定损结束后,接下来就是递交索赔资料了。因为是对方全责,所以走的是对方的保险流程,索赔资料等均由对方递交。5、获取理赔。

  • 交通事故中,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但是必须符合垫付的前提,途径和条件的。具体阐述如下:
    1垫付的前提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无能力或难以及时支付因医疗受害人而产生的抢救费用和相关医药费。
    2垫付的途径是:必须通过公安交管部门,由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相关资料后,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医药费。
    3垫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垫付医药费通知书。(2)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3)医院出具的用于医疗被害人的医药费发票及相关资料。(4)被害人对上述资料的签名确认。
    上述垫付的前提,途径和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和符合,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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