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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父母遗嘱的有效期,有什么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19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遗嘱要这样写才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法律分析:父母手写的遗嘱,即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并且有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就是有效的。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但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父母遗嘱只要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处分的是合法的个人财产就是有效的。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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