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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偿拆迁房屋的土地面积,法律如何规定

拆迁补偿 2023-09-19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拆迁土地使用面积如何补偿?
    1、房屋拆迁土地使用面积补偿分别有:
    (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国有农场土地被政府收回,该如何补偿?
    众所周知,绝大多数耕地为集体土地,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农垦区等特殊情况,也是存在相当数目的国有农场的。目前,政府收回国有农场土地该如何补偿并没有出台专项规定,这是立法上的缺陷,正是由于此,导致了在实践中出现诸多争议和纠纷。目前国有农场经营方式大致分为三种:
    (1)农场自己经营,员工为职工,统一由农场发工资;
    (2)村民个人承包,农场与个人签订承包合同;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由村民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
  •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和住房面积一起综合考虑计算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面积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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